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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紐西蘭南島來,千萬別錯過冰河健行

 

離開瓦那卡湖後,一行人再度驅車北上,行程到此,也完成超過6-7成,準備進入收尾狀態。由於高潮多半是在尾聲時才出現,我們的旅程當然也不例外,而這個被視為殺手級行程,當然就是生活在熱呼呼台灣的島民們,難以想像的冰河奇景。話說,南島西部有兩條著名的觀光冰河區,一是位於北段的法蘭茲.約瑟夫冰河(Franz Josef Gracier),另一個則是位於南段的福斯冰河(Fox Glacier),兩者皆為南阿爾卑斯山冰川融雪形成,也是溫帶區罕見的冰河地形。

 

有人會問,那這兩個冰河有何不同?一般說來,法蘭茲‧約瑟夫冰河區離南島主要對外機場─基督城較近,許多觀光客會以此地為參加冰河健行的首選,該區所在城鎮生活機能較好,可報tour的地方及住宿選擇也較多,不過也因為觀光客多,這邊報名冰河健行的費用就稍微高一點。

 

反觀福斯冰河,其所在城鎮就顯得迷你,可以報名冰河健行的公司也只有一家,但費用相對便宜,拿YHA卡還能有打折,如果不想花錢,只想跟冰河拍張「XXX到此一遊」的合照,福斯冰河的停車場也是離冰河較近的選擇,但畢竟沒有花錢及深入冰河區,奉勸大家別對停車場的view抱太大希望,因為冰河下緣其實有點髒髒的,冰川與灰黑色岩石混合在一起,絕對不是想像中,一副全白剔透模樣!

 

言歸正傳,由於我們先前不知道從瓦那卡湖到亞瑟通道這段南島西邊通過冰川的山路,十分不好開,加上忘記抵達冰河當天是夏季節約時間結束的第一天,我們在山區流連到天黑,還無法抵達住宿點,但也因此見識到,紐西蘭與澳洲間塔斯曼海的美麗夜景,及夜間山區,小動物跑到路上「開party」的盛況,在此又要奉勸大家,雖然紐西蘭的夜路不像澳洲,會有袋鼠、袋熊、鴯鶓等較大型動物出沒,但野兔、狐狸等小動物也是條生命,大家還是小心開車,除非逼不得已,最好還是避開夜間趕路的行程!

 

花了一番功夫,我們終於在晚上8點多抵達入住的backpacker,老實說,這時間在台灣算早,但在國外這跟晚上12點以後check in沒兩樣!如果可以,建議大家還是早點check in,才比較能確保訂到隔天冰河健行的行程!由於我們誤判情勢,以為福斯冰河的觀光客較少,可以出發當天早上再臨時報名,沒想到就是因為觀光客少,可以報名的公司也少,名額因此也很少!好在最後有人臨時退訂,否則我們就無法如願爬到冰河了!

 

至於報名冰河的資訊可以詢問backpackers 櫃台人員,或是直接到街上找報名行程的公司,由於市區超級迷你,基本上,你只要看到街上門庭若市那間店家,應該就是可以報名冰河健行的唯一公司囉XD

 

再來說說冰河健行,原則上,行程價格由低而高,你可以選擇半天遊、全天遊及直升機攻頂。多數人會選擇全天遊的行程,所需時間約7-8個小時,可以較深入冰河區,拍到潔白冰晶照片;至於,半天遊約需4-5小時,由於高度較低,要到很後段才是全白世界,但過程中,導遊會帶遊幾個小冰洞,讓遊客拍拍照、過過癮,老實說,穿著抓釘鞋走在冰河上的感覺很新鮮,不禁讓人讚嘆大自然的神奇,但到後段時,由於周圍溫度已經很低,雖然我們去的季節是夏末秋初,但手指頭還是冷到不聽使喚,建議要上冰河的人,記得戴個手套,否則會連相機快門鍵都按不下去XD

 

 

↑福斯冰河區可以住宿的地方選擇性較少

 

 

 

↑這次入住五人房,還有附衛浴跟小廚房,適合家庭客

 

 

 

↑去福斯冰河要報名行程,請認明這家

 

 

 

↑出發前,導遊會配發簡單裝備,包含風衣、背包及登山靴

 

 

 

 

 

↑冰河下緣的景觀,愈往上爬,周圍冰川會愈多愈潔白

 

而選擇福斯冰河為停留點,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周邊景點不少」,除有森林步道可以夜訪螢火蟲,距離鎮上約15分鐘車程處,則有號稱全南島「最具靈氣」的馬松森湖可以順遊!

 

要玩馬松森湖的人,要有走路走到爽的心理準備,基本上,除入口處有個景觀咖啡廳,可遠眺庫克山景,進入環湖步道後,環湖一圈大概要走上1小時,端看個人腳程,不過既然來到紐西蘭了,就捨棄在台灣那種匆忙的心態,好好地、悠閒地走上它一圈,享受大自然芬多精同時,你也可以在湖畔中段,欣賞到馬松森湖的幽靜,聽說在不同季節、不同時間前來,都能看到該湖千變萬化的面貌,唯一不變的是,在欣賞美景同時,「時間就彷彿靜止般,暫時拋開喧鬧的一切,人生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在那麼風光明媚的地方,還有家如此時尚的咖啡廳

 

 

 

↑馬松森湖不僅可以遠眺庫克山,湖面也相當幽靜

 

 

【旅行日記:看更多請上老澳客愛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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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澳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